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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2012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北京师范大学是一所教学与科研力量居全国一流水平的著名重点大学,有逾百年办学历史。1984年经国家批准首批建立研究生院。学校在“七五”、“八五”期间,被确定为国家首批重点建设的10所大学之一;“九五”、“十五”期间被列为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高校;2002年北京市把北京师范大学列为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4所高校之一。在国际ESI评价体系中,我校社会科学总论、地球科学、数学、环境/生态学、物理学、植物与动物学、化学、工程学共8个学科领域进入世界前1%,进入学科数在国内“985”高校中排名第九。

  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实现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和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教育学科类型、结构和层次,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国家学位委员会2010年设置教育博士专业学位,并批准我校为首批招收教育博士研究生的试点单位之一。2012年我校计划在学生发展与教育、教育领导与管理两个专业领域招收10~15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以上职称、丰富学生工作经验和相当成就的各类初等或中等学校教师。

  2.教育领导与管理

  下设两个方向:

  (1)中小学学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具有中学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各类初等或中等学校的现任校级领导;

  (2)高校领导与管理方向,招生对象为各类高等院校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

  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招收对象须具有硕士学位、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并具备以上相关领域的招生条件。

  三、培养方式

  我校教育博士研究生采用在职攻读的方式学习,学习年限3—4年。其中前两年采用短期集中方式授课,完成课程阶段学习;课程完成后在职撰写博士论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

  课程学习由研究生院统筹安排,我校将聘请校内外知名专家授课,开设有教育政策分析、教育的历史与哲学专题、当代世界教育改革专题、教育研究方法论、高等学校管理专题研究、中小学管理专题研究、著名校长研究、学校危机管理的理论与实务、教育组织变革与发展等前沿性和有针对性的课程及讲座,举办高层次的学术研讨。

  学生修满学分、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颁发教育博士专业学位证书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四、报名时间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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